信息索取号: | 发布日期: | 2018-11-12 | 公开类型: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广州公安 |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侦办的刘某星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125700002018060041),冻结涉案账户6222620750008913950(户名:尧杰,开户行:交通银行),冻结金额675.05元。现被害人刘某星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刘某星办理资金返还673.21元。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天(2018年12月6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刑警大队办理。
特此公示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2018年11月6日
联系人:温警官、刘警官
联系电话:82136713